| 梅河口市商务局实施政务信息公开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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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6-06-28 09:29 文章来源:梅河口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作息公开服务,按照《吉林省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梅河口市商务局遵循政务信息公开、及时、便民的原则,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查询,特编制了梅河口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。
(一)公开形式
1、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,网址为:http://swj.mhk.gov.cn
2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务信息。
3、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电子大屏幕、触摸屏、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政务信息。
(二)公开时限
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,本机关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
一、 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商务局提供主动作息以外的政务信息,可以填定《梅河口市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向市商务局提出申请。
(一) 受理机构
市商务局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款申请,受理机构为梅河口市商务局办公室。
咨询电话:0448-4225677
传真号码:0448-4225677
通讯地址:梅河口市梅河大街1771号市政府526房间
邮政编码:135000
电子信箱: mhswj@mail.jl.cn
咨询时间:早8:00-晚5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(二) 申请的具体步骤
1、提出申请
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(《申请表》可下载可复制)。
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,申请人就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、明确;若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“政务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发送至mhswj@mail.jl.cn。
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。
2、审查
市商务局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对《申请表》进行审查。对于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,将要求补充更正。
3、登记
对于《申请表》填写完整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。
4、答复
根据申请内容,市商务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以此为基础的答复。
5、提供信息
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,本机关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。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情况下,可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。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。
二、 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,可以向本机关办公室投诉。
监督电话:0448-4225677
传真号码:0448-4225677
通讯地址:梅河口市梅河大街1771号市政府526房间
邮政编码:135000
接待投诉时间:早8:00-晚5:0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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