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外商投资企业到外地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|
|
| 2006-08-14 10:06 文章来源:梅河口市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(一) 法定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(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,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修正)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》(2000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8次会议修正)
(二) 办事程序:
1.受理
2.审查
3.签批
4.呈报或转报
(三) 申报材料:
(1)程序内容:
1.申请书(法人签字)
2.董事会决议(董事会成员签字)
3.分支机构章程
4.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及简历
(2)责任主体:中心窗口国外投资管理科
(四) 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(不含上级审批时限
(五) 审批权限:梅河口市商务局
(六) 收费标准:不收费
|